國家藥典委員會是根據(jù)《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》的規(guī)定,負責組織編纂《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典》及制定、修訂國家藥品標準的法定國家藥品標準工作專業(yè)管理機構,其常設辦事機構實行秘書長負責制,下設辦公室、人事處、業(yè)務綜合處、藥品信息處、中藥處、化學藥品處、生物制品處等處室,以及衛(wèi)標發(fā)展中心、中國藥品標準雜志社等分支機構。國家藥典委員會主要編制《中國藥典》及其增補本;組織制定和修訂國家藥品標準以及直接接觸藥品的包裝材料和容器、藥用輔料的藥用要求與標準;負責藥品試行標準轉為正式標準的技術審核工作;負責國家藥品標準及其相關內容的培訓與技術咨詢;負責藥品標準信息化建設,參與藥品標準的國際交流與合作;負責《中國藥品標準》等刊物的編輯、出版和發(fā)行;負責國家藥品標準及其配套叢書的編纂及發(fā)行。(have no tag)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