閱讀提示:如果一個人一直強調她做的事情不違法,那么這個事情一定是傷天害理的!!!
憋了一整天,好不容易等來了鄭爽的回應,還是那個味道。每個字都認識,但連起來就是看不懂。對于自己的孩子和婚姻一事是只字未提,比較明顯的就是自己遭遇隱私為由的勒索,同時也表示自己沒有違反法律。

首先咱們來對整件事做個回憶:
在本月18號的中午,張恒出面回應前段時間列為被執(zhí)行人一事,表示自己滯留美國是因為必須要保護兩個年幼無辜的小生命。自己也曬出了和這兩個孩子的照片,同時也說出了這兩個孩子的年齡一歲零一個月。
孩子的出生時間和出生證明上母親的姓名,所有的時間節(jié)點也全部指向了一件事——鄭爽是這兩個孩子的母親。可他們雙方在2019年下旬還曾一起參加綜藝節(jié)目,此時鄭爽并沒有任何的懷孕跡象,那這兩個孩子是怎么來的?

隨后也有媒體曝出雙方家人在一起商談孩子一事,鄭爽母親和父親希望棄養(yǎng),鄭爽本人更是表示“踏馬的,打都打不掉,煩屎了。” 咱們就不說身為藝人了,從一名孩子母親的角度出發(fā),怎么能講出如此違背良心的話?
鄭爽回應的第一句話:先是對占用公共資源感到抱歉,同時表明自己是被勒索。
“占用公共資源感到抱歉”是所有藝人回復的官方話語。至于“勒索”一事我就想問,如果別人侵犯你的隱私你怕影響孩子的成長,我能理解,但你這是做了虧心事也能成為你說別人勒索你的理由?何況這是隱私嗎?你的隱私就是如何藏住這些踐踏道德法律底線的“丑事”?

第二句為了家人的利益,沒有放棄和對方的溝通調解?
為了不讓你和家人的名聲遭到損害,你們調解的內容是如何棄掉這兩個孩子?因為打不掉還發(fā)一些牢騷?或許這也是鄭爽一貫的作風。直播播一半不播了,拍電視拍一半不拍了,錄綜藝錄一半不錄了,生孩子生一半不生了不也是挺正常的嗎?

第三句在美國的法律中,自己率先維權。
我覺得這句話中的“美國”換為“中國”更為合適,美國司法系統(tǒng)上有一個二者的官司,時間為2021.3.22,8:30AM,這應該是和張恒離婚的官司。在美國還沒有怎么“表演”,在中國反倒一頓“狀告”。從2020年3月出現(xiàn)在法庭開始,張恒已經(jīng)被鄭爽十幾次告上法庭,直到張恒沒有執(zhí)行款被頂上熱搜。

第四句身為藝人,深知疫情防控的重要性。
不管怎么說,既然已經(jīng)是一位“準媽媽”,那就應該盡到作為媽媽的責任。自己明知道國外疫情的形勢如此嚴峻,還要讓自己的孩子留在異國他鄉(xiāng)?拒絕配合孩子的父親,幫助他們回到中國?這是公眾人物的所作所為?這是母親的所作所為?

第五句自己在國土上沒有違背法律,在境外亦是如此。
這個違背沒有違背我不想過多解釋了,請您先解釋一下這兩個孩子是怎么來的吧。如果你要說這兩個孩子是你生的,那在2019年末期參加綜藝節(jié)目就沒有一點“懷孕”跡象?幾千年的歷史發(fā)展到現(xiàn)在,沒有任何一個女性可以在懷孕時沒有任何痕跡吧?

最后一句說如果需要解釋,這是自己最真誠的回答。
我先向你道個歉,我在看您回應的時候暗示自己一定不要笑,不過還是沒忍住。比起您回不回應這件事情,我更在意的是這兩個孩子,你認為我們是在意您嗎?不管您配不配做一個公眾人物,但我請您一定要對得起母親這個稱呼。
金星老師曾經(jīng)還表示,自己在鄭爽這個年齡,還沒有鄭爽這么敢說。從進入娛樂圈到現(xiàn)在,鄭爽一直是敢說敢做的形象代表,甚至被打上“真性情”的標簽。這次事情也恰恰證明了一點:我就是那個敢說敢做的人,你們管不著,該忙什么忙什么去吧,一堆法盲。